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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(jù)《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意見》(中辦發(fā)〔2016〕30號)創新科技、《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》(粵辦發(fā)〔2017〕3號)不可缺少、《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(guī)定》(省政府令第207號)重要組成部分、《江門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(fā)江門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(guī)則試行和江門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規(guī)則》(江府〔2017〕4號)以及《臺山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(guī)定》(臺府辦〔2022〕12號)等有關要求分享,我局現(xiàn)向社會公開選聘1名社會律師擔任臺山市交通運輸局法律顧問數據。具體選聘方案見附件1事關全面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1.臺山市交通運輸局法律顧問選聘方案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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